校内单位:
年终将至,为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,保证经费决算的全面、完整、准确,以便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将有关经费决算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度财务经费扎账日为12月23日。之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再进行本学期除人员支出、基建支出、专项采购支出以外的报账、结算业务。请年度内有经费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提前安排,早做经费使用业务的申请、采购、报销及结算办理。
二、本年度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各经营实体:学生食堂、超市、学术交流中心各项经营活动支出业务结算单据请于12月23日前报至后勤财务处。
三、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暂借的各种款项,应于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、结算手续。对逾期未办理者,将按学校有关财务规定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。特殊情况者,来财务处说明情况。
四、本年度各单位领用的财务票据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来财务处办理清缴。
五、若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财务处。电话:87934410/87934411
武汉晴川学院财务处
2016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