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5-12-02 点击数:
校内各单位:
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〔2022〕7号规定,为了做好学校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工作,保障纳税人在2026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,请教职工务必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并对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进行确认。办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。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,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特此通知。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确认操作指南
财务处
2025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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